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木垒县生产、生活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及涉及民生等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17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县《关于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我县生产、生活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及涉及民生等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我县生产生活领域 重大工程项目及涉及民生等工程的实施方案
近几年,由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农业高效节水滴灌带质量和因修建高速公路占地补贴分配不公引发的三大问题是群众集中上访的最突出问题,给社会增添了许多不和谐音符,给社会和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负担,也给自治县党政领导制造了不必要的工作障碍和工作压力。
为从源头上杜绝我县生产、生活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及涉及民生等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不合格产品,保证广大群众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失,经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木垒县生产、生活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及涉及民生等工程招(投)标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海拉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 超 县委副书记
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韩 军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于永泉 副县长
成 员:陈 云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张金虎 县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
张 安 公安局局长
刘永忠 建设局局长
王福道 纪检委副书记
李向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局长
魏照霞 县交通局局长
狄海峰 县科技局局长
周金德 县司法局局长
程建龙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任保森 县信访局局长
李承忠 县法院副院长
阿 里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乔 峰 县消防大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