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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员办关于印发《湖南专员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参加范围和工作步骤
  参加范围:本办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此次学习实践活动,重点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工作步骤:我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3月24日开始,到7月20日结束,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学习调研阶段
  本阶段为期48天,从3月24日至5月10日。主要任务是:深入动员,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主题调研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认真做好思想发动。3月24日,召开动员大会,全办在职职工和退休党员参加,由党组副书记、副专员周伟华同志传达财政部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对我办开展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学习培训。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精读《学习参考资料》。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4月安排3天集中培训,请有关专家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各支部除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外,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好支部和个人的学习,各支部至少要安排3天的集中学习。将自学、领导动员和专题辅导、专家辅导、支部学习、全办性学习五个方面有机结合构成整体学习活动安排。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增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在思想动员、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办党组要加强领导,领导班子及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和实际工作,围绕“统一认识、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创新机制”的目标,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相互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级领导部门、被检查单位、业务往来单位的意见、建议,梳理出本办、本处室及本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办领导班子专题调研报告,并召开会议,研讨交流,形成共识。各支部要围绕财政体制机制创新、业务工作机制创新的主题,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检查及相关的业务工作,提交1-2篇专题调研报告,党员干部本人要提交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二)分析检查阶段
  本阶段为期20天,从5月11日至5月30日。主要任务是:在学习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办党组及各支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针对查找出的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支部和领导班子分析报告的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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