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的通知
(粤府办〔201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十二五”培训规划纲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全面加强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个核心,以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特色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提升公务员素质和能力为主线,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公务员成长,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广东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