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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结合“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建立“陕西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对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课件、师资以及课程开发的费用给予50%的补贴。依托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软件与集成电路实训基地。鼓励省内大专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进行人才培训,加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技能人才培养,抓好软件和集成电路中高端人才引进和出国培训。

  (三)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建立软件和集成电路相关技术工程师培训和认证体系,建立专业人才数据库,规范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培训行业发展。

  (四)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招募海外高端人才,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外国籍人士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陕期间的签证和居留许可依法放宽并优先办理。

  六、知识产权政策

  (一)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支持和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依法申请国内和国外知识产权。经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研发机构和企业,在获得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可优先申请陕西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专项;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的,还可按规定申请有关专利资金专项。由省科技厅牵头,建立集成电路IP资源共享库,对提供和使用入库集成电路IP的省内企事业单位给予双向补助。

  (二)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三)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将软件购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

  七、市场政策

  (一)充分发挥省软件协会、半导体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完善行业规范,促进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依托西安科技大市场建设,建立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展示交易平台,构建网络电子营销系统,定期举办有影响力的行业会议,鼓励商业创新,形成全方位的产品展示交易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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