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财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监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村民群众是否明白。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后及时公开。对村级财务每月逐笔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的监督。重点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和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支出事项,按月进行审查;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五)对村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围绕建设工程项目的确立、施工单位的选择、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项目确立是否合理;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程序实行竞争性选择;有无随意变更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
三、基本工作流程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公开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区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把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乡镇纪委要注重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要把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抓手,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