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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加强档案文化宣传。档案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档案文化宣传的力度,深入宣传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宣传档案工作在存史、资政、育人等方面的特殊地位,宣传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文化建设中的贡献,提升档案文化的社会影响力。要宣传档案先进典型人物和职业精神,弘扬优秀档案文化,在全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把先进人物的崇高思想品质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四、积极拓展档案宣传工作渠道
  利用《沈阳档案信息》进行宣传。《沈阳档案信息》是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由市档案局主办的进行全市档案工作信息交流的专刊。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档案信息专刊及时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档案工作动态,加强全市各地区、各单位档案工作信息交流,推动全市档案工作的开展。
  利用档案专业报刊进行宣传。《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兰台世界》等档案专业报刊,是宣传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开展档案工作业务交流、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是社会了解档案工作的重要窗口。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重视并善于利用档案专业报刊开展宣传,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宣传出去,扩大我市档案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档案系统的影响。
  利用社会资源和外部力量进行宣传。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探索档案宣传的合作机制,注重协调和运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开展档案宣传工作。要积极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部门、文化部门等进行沟通与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加强档案宣传的合作与互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大众传媒覆盖广、受众多、公信力强的优势,借力宣传,借势而为,争取更大的社会宣传力度;要打破系统内的界限,借助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举办展览、共编图书、共拍电视片、共同举办各种宣传活动,整合宣传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增强整体效应,提升宣传效果,使档案宣传工作覆盖全社会。
  利用新兴传播渠道进行宣传。沈阳档案信息网、家庭档案网以及区、县(市)档案信息网,部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网页等,已经成为我市档案宣传的主流媒体和重要阵地。有关单位要加大档案网络建设与管理力度,积极发挥网络宣传优势,突出档案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功能。要顺应信息传播手段发展的变化,注重发挥各种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运用各种新的宣传形式,如动漫、网络视频、手机短信、电视滚动字幕、户外电子屏信息、电子书、微博等形式,拓展宣传形式、手段和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传播渠道,吸引更多的宣传受众,把档案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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