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沈档发[2011]11号)
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的意见
档案宣传工作是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档案宣传工作,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档案部门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为加强“十二五”时期全市档案宣传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档案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不断营造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现就加强全市档案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档案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档案宣传是档案工作的舆论先导,是扩大档案工作影响、提高档案工作地位、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档案宣传,对于贯彻落实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展示档案工作成就和档案部门形象、弘扬优秀档案文化、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和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档案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档案宣传工作的新局面。通过做好档案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加深对档案工作的理解,认识档案工作的社会价值,进而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更优良的平台和更广泛的舆论支持。
二、准确把握档案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市档案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为动力,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扎实有效地推进档案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拓展档案工作的社会受众面,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全力营造“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我市档案宣传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三、进一步明确档案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