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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财驻甘监党〔2007〕4号)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处室):

  财政部党组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财党[2005]28号)要求,为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领导班子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遵守决策程序,制定印发了《财政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督查办法(试行)》,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办实际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办监督检查工作在办党组的领导下,由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申诉,制止、纠正有关违反议事规则、集体决策和决策程序等规定的行为。

  三、办内党员和群众对我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决策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部门保障党员和群众行使知情权、批评建议权、检举权和申诉权。

  四、为加强对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决策的监督工作,办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办党组会议。

  五、我办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

  1、落实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意见,年度重大检查、调研项目的决策。

  2、机构调整,干部轮岗,公务员招录,干部职工奖惩、考核、任免、培训、出国、工资变动等工作的意见。

  3、专项检查、审核审批等业务工作结果的处理、审查、批复意见。

  4、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财政监督、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措施和活动的安排部署。

  5、全办财务年度预决算及重要单项开支的审定。

  6、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

  7、涉及全办职工工资、福利、奖金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其他需要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

  附件: 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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