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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共甘肃专员办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共甘肃专员办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财驻甘监机党〔2005〕1号)


各支部:

  《中共甘肃专员办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决定》,已经办党组第三次会议和机关党委2004年12月16日会议讨论通知,现印发各支部,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甘肃专员办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决定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二OO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
中共甘肃专员办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
党建工作的决定

  进一步加强我办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保证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推动我办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新一届机关党委重要而光荣的任务。为了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任务,推动我办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创我办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现就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做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搞好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已经越来越紧迫地摆在了各级党组织的面前。专员办肩负着中央财政监督的重要使命,在国家政权中处在特殊地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对提高机关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至关重要。因此,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对肩负的历史使命保持清醒的认识,把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促进和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取得新的、更加辉煌的成绩。机关党委及各支部肩负着宣传、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任,领导着机关党的工作,协助行政负责人做好业务工作,发挥着监督保证作用,在工作中处于突出的地位。

  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支持机关党委和支部独立负责开展工作,自学接受党内监督。在研究机关重大工作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等工作时,要征求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意见。对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要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积极为其创造学习和提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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