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神态语言。眼神眼光是与人交往中的“无声语言”,是外界感受专员办工作人员主动、热情、周到、礼貌服务的心灵窗口。在工作中与人交往时应主动点头微笑,双目自然注视对方,语言文雅亲切,语气平和,音量适中,坚持“十字”常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和日常文明用语。
第十九条 说话和气。工作时间与别人交谈时表情要端庄大方,表达要自然得体,语言要简洁明了,回答问题要准确、简练、易懂。谈话过程中可适当辅之以手势,但幅度不宜过大、过急、更不要手舞足蹈,指手划脚。与别人发生误会时,不以挑衅性、侮辱性、怀疑性眼光盯视对方,不大声喧哗吵闹,不用粗俗、生硬语言语气指责顶撞对方,不用油滑、调侃、嘲弄语调讽刺挖苦对方,严禁讲脏话。要坚持“谦恭礼让”的原则,有理且让人,用热情、周到、耐心、谦恭的态度,赢得别人的理解、支持和信誉。
第六章 礼貌礼节礼仪
第二十条 上班时间当与认识的人相遇时,应主动与对方打招呼、握手并说:“您好”;同事之间相遇时,也应相互主动问好或微笑点头致意。
第二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如会议场所、电梯间、楼道、门口等,应遵循下级礼让上级(或上级领导、外单位宾客)、男士礼让女士、年轻同志礼让年长同志的原则;文明礼貌有序地进出公共场所,不抢行、不抢出抢入、不抢上抢下。
第二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级(或他人)办公室时,应先轻轻敲门,听到“请进”后,方可进入,未听到“请进”,不擅自推门而入或大力敲门。门口设值班秘书的,应征得秘书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三条 室内接待行为。
1、当上级或外单位人员进入办公室时,室内人员应立即放下手头工作,起立并主动打招呼,主动让座,对方未落座之前,自己不得落座。
2、落座后,先问明来意,本单位或本部门能够回答或解决的,应主动回答或解决,涉及其它单位或部门的,应积极配合,帮助联系或协调,不推诿或冷淡宾客。
3、送客时,应视具体情况,送到办公室门口(或单位门口),替客人开门、客前主后,适时话别,并说“再见”。有其他来人等待接待时,也应站立送行客人,不坐着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