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上班时着装应整洁、大方、得体、应季、颜色协调,工作时间下列服装服饰不准穿戴:男士不穿背心,女士不穿超短裙,不穿袒胸露背上衣,男女士均不穿拖鞋。
第十条 在重要场所,应穿戴整洁,以显示稳重、严肃。
第四章 仪表、仪容
第十一条 讲究个人卫生,保持仪容整洁,衣服应洁净,勤洗勤换、衣扣整齐,保持衣冠整洁。
第十二条 女士在工作时间可施淡妆,应保持自然、端庄大方,不留长指甲,不浓妆艳抹。
第十三条 男士应保持发型干净、大方、经常洗理,不准留长发、不准烫发、不蓄胡须、不留大鬓角,不剪奇形怪状发型,不染异色头发。
第五章 言谈举止
第十四条 正确舒适的仪表、举止、体态、手势和表情,是专员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留给对方的第一印象,它既标志着我办整体政治、精神、物质、文化的发展水平,也显示着专员办干部队伍的素质、修养、气质、文明程度。
第十五条 站立自然。在站立交谈时,要给人以挺拔、严肃、庄重、亲切、有教养的美感。正面与工作对象交谈时,双目自然注视对方,以示敬重,站立时不准无精打采、东倒西歪,不准将手插在裤袋里或交叉在胸前,不准漫不经心随手摆弄笔、纸、香烟、打火机等。
第十六条 坐落大方。落坐办理业务或办公时,坐姿应端正、舒适、自然、大方。坐姿谈话时,应目视谈话对象,上身稍向前倾,双手自然放在腿上或桌面上;坐姿书写时,上身应轻伏桌案,姿态端正,舒适,不应趴在桌面或斜躺在椅子上;坐姿办公时(尤其与别人交谈时)不准双腿平直前伸、半躺半坐或歪歪斜斜将头躺靠在椅背上,也不应有翘腿、摇膝、抖脚、用脚打拍子等不雅动作。
第十七条 行走自然。在办公场所行姿应稳重、自然。行走时,身体重心微向前倾,收腹挺胸,目视前方。徒手行走时,两臂自然摆动。多人行走时,不勾肩搭背。一般情况下,应稳步行走,遇有紧迫事情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张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