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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局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局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依据《杭州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指导规则》(杭府法﹝2011﹞2号)精神,制定了《杭州市农业局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及时完成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杭州市农业局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农业行政许可裁量权的实施,保护农业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杭州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指导规则》(杭府法﹝2011﹞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全市农业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通过对行政许可裁量权的正确定性和裁量空间的合理确定,从而细化量化行政许可裁量权,推动行政许可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有序行使,建立起行政许可裁量权的规范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 、思想动员。10月中旬,召开全局系统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杭州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指导规则》(杭府法﹝2011﹞2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2 、建立组织。成立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品南副局长任组长,张祖林、何龙、谢国雄、翁永祥、杨骥野、邵乔儿、蒋国平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处,负责具体工作。

  (二)实施阶段

  1 、实施行政许可裁量权事项。根据权力阳光梳理以及目前许可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我局11项许可事项进行裁量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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