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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事故灾难方面。受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频发,矿业秩序较为混乱,尾矿库建设未按法定程序施工,一些建设工地“三违”现象严重,火灾事故多,少数地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猖獗,安全隐患突出;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大面积停电事故是电网安全稳定的主要威胁;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快速增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增加;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频率呈上升态势;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难以为继的问题开始显现,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地正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发生频次增加。
  3、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不断增大。输入性急性传染病和新型、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风险不断增加,禽流感、手足口病、五号病等防控形势仍然严峻;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性事故成因复杂,防控难度加大;突发动植物疫情复发、多发的风险增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仍然较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比重依然较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不断增大。
  4、社会安全事件方面。传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非传统安全威胁有所上升。刑事犯罪主体呈多元化趋势,案件仍然高发,侵财犯罪、恶性暴力犯罪、青少年犯罪问题依然严重,毒品犯罪越来越严重,且已蔓延到农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依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税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可能呈上升趋势;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就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军队退役人员、民办教师等各类涉稳群体通过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扩大影响并给政府及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诱因;民族、宗教、恐怖、空袭等事件对应急处置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网络舆论传播日趋复杂,舆情监控与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对社会造成的负面效应日益增加。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省情、实事求是,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重点解决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我省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湖南。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省级规划对全省应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安排,总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布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2、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加强地方和中央驻湘单位的联系和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解决制约应急响应时效的突出问题,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能力。
  3、先进适用、标准规范。采用国内外成熟技术,兼顾先进性和实用性,确保应急体系的高效、可靠、安全运行;按照国家应急体系标准化要求,加强应急体系的规划与管理,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4、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照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提出分阶段、分类型的规划目标,分级、分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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