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体育健身休闲业,依托知名本土健身企业,发展面向全国的健身俱乐部,形成辐射全国的品牌效应。培育繁荣体育健身休闲市场,积极引进健康趣味的健身休闲项目,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4.积极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鼓励面向城市社区的体育服务和指导工作。(省体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5.开发农村特色体育产业,继承创新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省农业厅、民族宗教厅、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快培育体育竞赛表演业
1.加强体育俱乐部建设,建立健全体育赛事中介代理制度,重点培育体育推广与赛事经纪公司,加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大力发展体育赛事经济,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省体育局牵头,省文化厅、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2.开发体育竞赛的电视、网络和户外媒体的转播权,提高商业化运作水平,推动体育传媒市场发展。(省体育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广播影视集团按职能分工负责)
3.培育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海峡杯帆船赛和厦金海峡横渡赛、福州市国际“铁人三项”赛、泉州市世界女排大奖赛、平潭国际沙滩排球邀请赛、武夷山市国际漂流运动文化节、邵武市国际太极拳邀请赛等品牌赛事,做大做强赛事产业。(省体育局,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武夷山市、邵武市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4.开展海峡两岸竞赛表演、健身娱乐、运动训练与培训等体育交流与合作项目。继续加大两岸民间体育交流,打造对台交流体育品牌。(省体育局牵头,省台办等部门、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5.发展体育赛事,争取获得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举办权,积极申办国际单项特色体育赛事,培育和打造3~5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品牌赛事。(省体育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6.发展职业体育,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四大项全国联赛中各有一支高水平的福建职业俱乐部,积极发展网球、高尔夫球、棒球、沙滩排球等职业化运动项目。(省体育局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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