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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

姓  名

 

身份证件编号

 

就业情况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劳动(工作)合同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人上一年工薪收入

元①

年社保养老金、

失业救济金领取

元②

个人公积金年支取

元③

年个人所得税交纳

元④

上年本人可支配收入合计

     元 (大写:          元)⑤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否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否

个人公积金登记号

 

住房公积金

所属单位登记号

 

住房解决情况

□  是(已分配(购买)住房或通过拆迁等解决住房)□否

地址:                建筑面积:    m2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单位声明

我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就职及收入证明真实有效。若我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愿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我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劳资(人事)部门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

1.“就业情况”栏填写:在职、退休、失业、其他等。

2.“单位性质”栏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其中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等;

3.在职(退休)人员上一年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无业(失业)人员上一年收入包括非固定劳动收入、赡养抚养费、补贴和其他等。

5.“个人公积金年支取”栏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年支取数额。

6.上一年总收入合计⑤=①+②+③-④



  第一次公示及初审配租意见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报送材料(份)

 

收 件 人

 

申请人签字

 

次公示

一次公示日期:      日至     

一次公示地点:□户籍登记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经第一次公示,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情况:

( )无异议;

( )有异议,异议情况:                  

 异议核实情况:                       

初初审

意见

 

经初审:

家庭收入:申请家庭上一年家庭总收入    元,人均月收入    元。

家庭住房:使用面积     m2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m2 

家庭资产净值:      万元。

家庭成员中含有

□60周岁(含)以上老人 □重度残疾人员 □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

□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成年孤儿

 其他情况:                       

( )该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 )该家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已于   日书面通知该家庭。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初审,为该家庭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配租家庭人口   人;姓名:            

家庭人口结构:

□ 单身1人家庭 □ 夫妻2人家庭 □ 子女未满10周岁单亲2人家庭

□ 子女年满10周岁单亲2人家庭  □夫妻及子女3人以上家庭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套型。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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