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目前居住房屋坐落”栏填写:有住房的填写房屋地址,无住房的填写现居住地址。原住房已拆迁的,请填写被拆迁住房地址。
2.“产权人(单位)”栏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产权人或房屋出租单位名称。
3.“房屋类型”“居住情况”“是否拆迁”栏填写:在属于该类别前的□打“√”,不属于该类别前的□打“×”。
4.“住房使用面积”栏填写: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私产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使用面积为准,未标明使用面积的按照建筑面积÷1.333计算。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
5.申请家庭成员签订商品房合同的,按照合同标明的房屋建筑面积填写。
6.“申请家庭人口”栏填写:申请家庭成员数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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