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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检验人员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肉品检验人员资格证书》丢失,由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补办申请、学习证明、作废声明、1寸免冠照片二张,进行补办。
  (五)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上报工作报告、换证材料装订成册(证书、照片不需装订)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 剑
  联系电话:0991-2859184

  附件: 1.自治区肉品检验人员情况登记表
  2.《肉品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换发审核表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1:
  自治区肉品检验人员情况登记表
  地州市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取得肉检员证时间

近三年肉检员证年检情况

职业资格证级别及时间

所在企业名称

参加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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