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各功能区装饰装修
第七条 起居厅(区)墙面和顶面可采用水性内墙涂料或内墙乳胶漆,地面可采用防滑地砖,墙面与地面连接处宜设置踢脚板。有条件的进户门处应设置储物空间。
第八条 卧室(区)墙面和顶面可采用水性内墙涂料或内墙乳胶漆,地面可采用防滑地砖或强化木地板,墙面与地面连接处宜设置踢脚板。
第九条 厨房操作台、洗涤池(洁具)、厨柜、搁物架、燃气管道等应安装到位。地面应采用防滑地砖,临操作台的墙面釉面砖应延伸至吊顶上方100毫米,其余部份墙面可采用釉面砖或防水涂料,吊顶可采用PVC塑料吊顶或铝合金扣板吊顶。
第十条 卫生间盥洗盆(含龙头)、便器、花洒、梳妆镜、毛巾杆、搁物架及淋浴空间活动隔断的滑帘杆和地面挡水条等应安装到位。洗衣机摆放位置应预设给排水接口和电源插座,电热水器安装位置应预设冷热水接口和电源插座,浴霸、换气扇应预留接口。
第十一条 卫生间墙面釉面砖应延伸至吊顶上方100毫米,地面应采用防滑地砖,吊顶可采用PVC塑料吊顶或铝合金扣板吊顶。
第十二条 淋浴空间周围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应低于地面标高以上1800毫米,与卧室相邻墙面的防水层应向上延伸至浴室吊顶高度。
第十三条 阳台应设置衣物晾晒设施,墙面应采用防霉涂料或釉面砖,顶面应采用防霉涂料,地面应采用防滑地砖。
第十四条 卫生间、阳台地漏位置应为地面最低处。地面铺砌坡向应正确,坡度不小于1%。阳台地漏应与雨水管相连。
第十五条 当卫生间无洗衣机摆放位置时,应在阳台预设洗衣机位摆放位置和给排水接口及电源插座,洗涤水应排入污水管道。
第十六条 各功能区电视、电话、网络插口、电源插座的位置及数量应根据家用电器和设备的摆放、安装位置综合考虑,合理布局,方便使用,安装到位,卫生间、厨房、阳台等应采用防水插座,其配制数量不应低于下表的要求。
电视、电话、网络插口、电源插座配置表
| 功能区名称
|
起居厅(区)
| 主卧室
| 次卧室
| 厨房
| 卫生间
| 阳台
|
电视插口
| 1
| 1
| 1
| /
| /
| /
|
电话插口
| 1
| 1
| 1
| /
| /
| /
|
网络插口
| 1
| 1
| 1
| /
| /
| /
|
电源插座
| 3-4
| 3-4
| 2-3
| 3-4
带开关插座2
| 2-3
带开关插座1
| 根据
设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