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物价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
(南价综〔2011〕20号)
各县、各城区(开发区)物价局,本局各科及所属单位:
日前,市委书记车荣福、市长黄方方同志分别对稳定物价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
车荣福书记的批示是:“物价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市物价总水平偏高。面对困难和压力,全市物价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为稳定我市物价总水平、保障群众生活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当前,我市稳定物价工作任务依然很重,希望全市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势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黄方方市长的批示是:“当前,物价形势较为严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物价稳定工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落实自治区各项价格调控措施,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保障市场供给,做好低收入群众生活保障,切实做好当前稳定物价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物价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全市做好物价调控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极大地鼓舞和鞭策全市物价工作者,增强了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领导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认识进一步统一到批示精神上来,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确保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坚决打好稳定物价的攻坚战,增强调控物价工作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价格形势的严重性和调控物价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保供稳价工作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把稳定物价作为当前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落实。
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组织学习,将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三、采取有力措施,以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为抓手,努力提高物价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