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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涧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涧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发〔2011〕1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南涧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10月10日县十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村庄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南涧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规范和指导村庄建设行为,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通过健全机构和充实人员等措施,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规范村庄建设行为,统筹城乡发展,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学依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按照《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及《大理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科学确定村庄建设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规划体系、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产业布局规划等相衔接。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目标,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布局等方面统筹考虑,形成产业互补、资源和设施共享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村民为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规划符合农村实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坚持体现民族特色原则。根据我县乡村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居住习惯等因素,引导农户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建筑风格和住房户型,实现房屋内部现代化与外部特色化的和谐统一。

  --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村庄规划工作量大面广,要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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