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涧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发〔2011〕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
现将《南涧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南涧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9〕41号)及《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县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责权限,明确各单位重大决策的具体范围和量化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一)县财政局
1.制定或修改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制定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
3.拟定全县非税收入制度和实施细则;
4.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
5.拟定政府采购政策;
6.拟定全县性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7.拟定全县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8.拟定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9.制定或调整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
10.组织实施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11.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措施和管理制度;
12.国有资产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
13.当事人申请听证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
14.财政工作中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者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财政重大决策事项;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制定人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或修改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
3.拟定我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
4.拟定我县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管理规定;
5.拟定全县人才引进、人才招聘、人才培养、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
6.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
7.拟定县政府奖励表彰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8.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配套拟定我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规定,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
9.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10.制定或修改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