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宁财监[2011]870号)
各区、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
今年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关系到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之年,为此,做好今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下一阶段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自2009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央、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序进行,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按照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多项制度、办法,“小金库”等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复查、督导抽查和整改落实阶段已经结束,按照《2011年南京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宁财监[2011]28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专项治理工作现已进入机制建设阶段,即将进入总结验收阶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善始善终做好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按照中央及省最新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根据中央及省紧急通知要求,请各区县、各部门积极配合,务必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要进一步强化治本意识,从管理体制、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和操作执行等方面建立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尽快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对2009年以来“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实施方案”附件7、附件8,可从网站下载)进行梳理、统计填报,于11月22日前报送南京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税务、国资、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情况进行汇总并填报(“实施方案”附件9,可从网站下载),于11月22日前报送南京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迎接上级评估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