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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等关于印发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人社明电[2011]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10号),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 苏 省 公 安 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 苏 省 总 工 会
2011年11月21日

  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专项检查任务和目标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是:全面查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有效预防欠薪逃匿及其他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的目标是:确保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确保欠薪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导致的恶性事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专项检查对象和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行业是建筑施工、铁路建设、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重点区域是房产和铁路建设施工工地、沿江沿海船舶修造企业集聚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是租赁厂房和设备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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