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1〕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
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确保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便民服务方便快捷,政民互动规范通畅,更好地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市直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共同保障。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同心协力,充分发挥各自网站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准确发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的质量,确保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一站式政府网上服务。
二、保障方式
(一)网上抓取。利用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及时抓取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网站公布的信息,导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通过网站后台信息报送系统,及时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网站的主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栏目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