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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湛府通〔2011〕30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201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国土资(建)字〔2011〕597号

  批准时间:2011年9月14日

  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土地所有权人

  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

  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东简镇庵里村委会

  8.0001

  2.2587

 

  3.0346

  2.5454

  0.1614

  合计

  8.0001

  2.2587

 

  3.0346

  2.5454

  0.1614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60

 

  36

  6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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