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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多措并举狠抓生态建设。以建设生态省为目标,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开发工程,加强生态屏障建设,确保完成营造林400万亩,提高森林覆盖率。积极开展森林经营,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和生态功能。大力发展干果经济林,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深入推进“2+10”及五台山清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乡绿地系统,不断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八、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转型跨越发展

  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政绩的观念;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十项大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12个行业118条安全生产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企业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现场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九、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国有企业的改革破产力度,以省属国有企业为重点加大企业联合重组力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集体企业改革。落实好国家及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组建省金融办,深化晋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鼓励支持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发展,更好地为地方发展服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试点,改革露天采矿用地方式,整合利用矿业存量用地,创新矿业用地管理机制。启动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抓紧制定并落实好各项实施方案,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在相关领域有突破性进展。要不断优化环境、完善政策、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重点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重点民营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来晋投资兴业、为山西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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