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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全力排查,消除盲区。一是实行“网格化”排查。以区为单位,镇街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各级“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要对下级行政区域进行分片包干。同时,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所属区域、行业、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小单位、违法既有建筑等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二是落实网络化巡查。各区要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站等基层消防力量,加强社区、农村的单位场所的清查工作。三是加强精细化监管。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对本行业系统有关社会单位的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重点单位监管,加强对社区、农村清查整治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要落实对小单位和出租屋的监管职责,将警力最大化部署到社区、农村的火灾防控一线,坚决防止失控漏管。
  (三)全数清剿,除患务尽。一是实行政府督办。各区近期要开展火灾形势研判和综合评估,对火灾多发地区以及难以解决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专项督办;对当地容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类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对清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历史遗留的既有建筑,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排查摸底,各区要提出具体的方案予以解决,决不能久拖不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区政府要挂牌督办;本地区无法解决的,要报告市政府予以督办,决不能遗患成灾。三是突出技防改造。各区要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器、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落实小单位限人居住和物理分隔等技防改造措施,严格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四是加强日常消防监督。各单位、村居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全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宣贯中宣部、公安部等八部局《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契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建立专栏、专版、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加大对火灾隐患的类型、如何发现和整治火灾隐患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战况战果和典型案例。二是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采取基层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消防宣传真正做到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三是开展全员大培训。要加强对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镇长、主任、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全面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到11月底,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镇长、主任和村居“两委”负责人必须100%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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