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11〕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五日
佛山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市“8.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一、战役目标
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农村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具体目标是:
(一)各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地区100%摘牌销案;
(二)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四)建筑消防设施100%定期保养,完整可用;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六)市、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100%成立;
(七)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100%培训;
(八)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火灾隐患100%整改。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的领导和督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总指挥长:刘悦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长:冼瑞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长:潘志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 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汤捍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海辉(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高海辉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并延续至“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