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东省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基地。以1所优质技工院校为依托,建设面向国际的示范性技能竞赛综合基地,承担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强化培训、裁判培训、技术技能开发等各项任务,打造培养、引进和发掘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
(五)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建设工程。
国家级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海基地建成集广东工业设计培训学院(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合作院校)、国家级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广东职业发展研究中心、职业能力开发评价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现代职业能力训练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合作交流展示中心、职业技能竞赛中心和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于一体的全国一流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
(六)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工程。
省部共建国家级工伤康复基地。依托省工伤康复中心,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建国家级工伤康复基地。
以上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需按程序研究论证批准后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本规划实施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要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订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
推动修订《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施办法》、《
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劳动标准、劳动关系调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预防与康复以及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配套的地方立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规章。加强法规规章清理,积极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劳务派遣的法制化进程。完善立法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机制,建立立法起草专家库,实行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分析制度、行政复议后续跟踪制度、行政复议报告制度,提升行政复议效能。创新普法手段,建立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普法基地,大力推行全省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法制教育统一登记制度,制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普遍建立法制工作联系点,加强与用人单位、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力度。
加强舆情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力宣传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宣传表彰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榜样的示范效应和激励作用,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传,在人员培训、项目合作和学术研究等领域拓宽对外合作交流渠道。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积极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人均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提升全省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的经费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就业专项资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积极引进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务保障能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五)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员队伍建设。
按照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平台,充实基层工作人员,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人员教育培训机制,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员队伍。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主要指标
2.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附件1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10年
| 2015年
| 属性
|
实际
| 计划
|
一
| 就业
|
1
|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
| 万人
| [985.9]
| [600]
| 预期性
|
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以内
| 4以内
| 预期性
|
3
|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 万人
| [300]
| [300]
| 预期性
|
4
|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 万人
| [50]
| [50]
| 预期性
|
5
| 非农就业比例
| %
| 72.5
| 76
| 预期性
|
二
| 社会保险
|
(一)
| 参保覆盖面
|
6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
| 万人
| 3215
| 3770
| 约束性
|
7
| | 其中:企业职工
| 万人
| 2731
| 3130
| 约束性
|
8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①
| 万人
| 970
| 2300
| 预期性
|
9
| 民
| 其中:
|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550
| 1500
| 预期性
|
10
|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5
| 300
| 预期性
|
11
|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②
| 万人
| 8926
| 9300
| 约束性
|
12
|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2
| 98
| 约束性
|
13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650
| 2000
| 约束性
|
14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656
| 3000
| 约束性
|
15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038
| 2065
| 约束性
|
(二)
| 待遇水平
|
16
|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元/月
| 1577
| 2000元以上
| 预期性
|
17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城镇职工
| %
| 80
| 80
| 预期性
|
城镇居民
| %
| 65
| 75左右
|
(三)
| 能力建设
|
18
| 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 %
| 70.1
| 80
| 预期性
|
19
| 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万人
| 1714
| 7800
| 预期性
|
20
|
| 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率
| %
| 16.5
| 75
| 预期性
|
三
| 人力资源开发
|
21
| 全省人才资源总量
| 万人
| 1630
| 1950
| 预期性
|
22
| |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
| 万人
| 420
| 550
| 预期性
|
23
|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
| /
| 10:38:52
| 预期性
|
24
| 高技能人才
| 万人
| 220
| 400
| 预期性
|
25
|
| 占技能劳动者总量比例
| %
| 15.6
| 28
| 预期性
|
26
| 农村实用人才
| 万人
| 120
| 150
| 预期性
|
27
|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比例
| %
| 30
| 80以上
| 预期性
|
28
| 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 万人
| [558]
| [400]
| 预期性
|
29
| 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 万人
| [312]
| [250]
| 预期性
|
四
| 劳动关系和工资
|
30
|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
| 11.6
| >13
| 预期性
|
31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84
| 92
| 预期性
|
32
| 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50
| 80
| 预期性
|
33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88
| 90
| 预期性
|
注:1.[ ]内为五年累计数;约束性指标尚需根据国家分解下达意见调整;
2.①中包含本省户籍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约500万人;
3.②中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覆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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