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但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发展机遇。
(1)经济社会建设新要求,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新机遇。国家和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人才作为经济发展第一资源的重要性,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作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和“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使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深入实施,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2)国民经济发展新水平,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省加快促进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大发展,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多年居全国前列,2010年GDP超过4.5万亿元,人均GDP接近7000美元大关,财政总收入达到1.18万亿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组建,使管理服务职能更加完善,人员队伍更加壮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更加有利,发展空间更为广阔,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2.面临的挑战。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增强调处能力。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产业结构深入调整,长期发展积累的老问题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将相互交织凸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更大考验,特别是就业总量性过剩和结构性紧缺的矛盾依然突出、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劳资纠纷调处机制还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等,都迫切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2)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增强管理服务能力。随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不断提高的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服务对象的不断扩大、利益主体的日趋多元化以及劳动者对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的更高追求,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迫切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增强管理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
(3)城镇化和老龄化步伐加快,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人口持续增长、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规模扩大、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和老龄化进程加速的多重压力,任务越来越繁重,迫切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统筹兼顾,加快转变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以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为总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突出“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两大重点,全面实施幸福工程,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充分就业排头省、全民社保先行区、人才集聚首选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全体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体面劳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人才优先,高端引领。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布局,实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着力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发展模式,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3.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好改革的方向、时机和节奏,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先行先试,突破深层次制度障碍,不断破解影响民生福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和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要求,既要着力落实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着力抓好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又要注重打破身份分割、地区分割和行业分割,统筹推进全社会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的统一协调发展。
5.增强能力,优化服务。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水平,实现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1.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就业援助普惠化全面推进。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非农就业比例达到76%。
2.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区域间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和待遇差距不断缩小。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7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000元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00万人,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00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00万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00万人、3000万人、206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3.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适应广东现代产业体系需要,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初步建成。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95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8%),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0∶38∶52。
4.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劳动者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年均提高13%以上,绝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以上。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监管更加有力,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
5.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者实现体面劳动。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取得更大成效,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更加有力,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