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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等七项职责和制度的通知


  九、完成县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职责

  一、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普及安全饮食、合理用药知识。

  二、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调查研究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及时收集食品安全事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了解、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状况和舆情民意,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市场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四、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委托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

  五、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举报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六、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职责

  一、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普及安全饮食、合理用药知识。

  二、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协助乡镇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协助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对本村食品药品市场动态、经营使用行为等进行监督,了解掌握不法行为,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如实举报,为开展稽查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并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相关执法稽查(调查)活动。

  四、了解、反映人民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方面的需求和对监管执法情况的意见建议。

  五、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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