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开展“每校一警”活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行为矫正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各种新兴传播媒介特别是互联网,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与村(居)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组织引导社会工作志愿者深入村(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村(居)民掌握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进村居工作,引导律师等专业团体、组织进村(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对镇(街)干部和村(居)“两委”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基层“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五)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对全市的产业工人进行遵守法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守法从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企业和单位,实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他们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制宣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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