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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报刊驻沪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及驻沪记者站2003年度核验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报刊驻沪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及驻沪记者站2003年度核验的通知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报刊社记者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向各驻沪记者站发出《关于开展报刊驻沪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及驻沪记者站2003年度核验的通知》,要求对报刊驻沪记者站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并在3月上旬对全部驻沪记者站进行2003年度核验工作。
  一、专项治理工作
  1、治理目标
  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是进一步规范报刊社记者站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对记者站的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建站以及擅自扩大记者站工作范围,从事强行或变相摊派发行报刊、拉广告、赞助或与新闻采访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2、治理措施
  (一)各报刊驻沪记者站对照《通知》精神,认真填写《报刊驻沪记者站情况调查表》,并递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报刊是否系教学、教辅类报纸或非新闻性期刊;是否在本市建立分站或其他分支机构;记者站的设立是否经由报刊社注册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记者站工作人员内是否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情况;记者站是否有扩大工作范围从事报刊发行、广告、拉赞助及其他与新闻采访无关的经营活动;记者站成立以来三年内工作是否正常;记者站成立以来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受过何种处分;记者站是否设立其他经营性实体。
  存在问题的记者站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自查报告须主管主办部门盖章。
  (二)由记者站的派出单位的主管部门向我局提交一份记者站工作状况的评估报告和要求重新登记的申请及相关要求材料,由我局审核。
  (三)各报刊记者站要对本站在沪采访报道作自律承诺,承诺书样稿附后。
  (四)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记者站,可于3月上旬到我局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告。
  (五)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记者站、工作站、通联部、办事处等报刊派出机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六)对各站的负责同志进行一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
  二、经审核符合规定出版的,我局将予办理2004年度登记手续;对因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未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记者站,将收回登记证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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