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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审读消除事故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审读消除事故的通知


  为了严格执行图书、报刊和电子、音像出版物质量管理标准,保证质量,消除重大事故,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在二○○四年五月九日向本市各有关图书出版社、报刊社、电子和音像出版社发出《关于加强审读消除事故的通知》(沪新出报〔2004〕97号)就加强图书、报刊和电子音像出版物审读工作、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等要求如下:
  一、要保持高度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给他人以可乘之机。必须强化“严格管理、重在质量”的管理理念,努力保证图书、报刊和电子、音像出版物的出版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要加强内部管理。现代网络技术的采用,给出版单位借助内部局域网在网上审核、签发稿件提供了方便,但如把关不严,一旦受人干扰,极易造成重大事故。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对发稿的各个环节要认真检查。对网上审读工作要设置防火墙和密码等手段确保安全。
  三、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每个岗位、每个版面、每本图书(含音像出版物)都有人负责把关。对稿件版面、栏目的签发,严禁他人代签,防止他人冒名签发。稿件的校对应不低于三个校次,重要的文章或内容应增加校次。图书、报刊、电子和音像出版物的终对校工作必须由本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校对人员担任。各新闻出版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制度,确保图书、报刊和电子、音像出版物出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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