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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报纸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报纸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向本市各有关报纸出版单位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度报纸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2月27日起至3月3日止,对本市报纸进行2005年度核验。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纸年度核验的范围
  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含高校校报系列报纸)的登记项目进行审核检验。
  二、报纸年度核验的内容
  (一)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报纸出版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报纸是否按照确定的办报宗旨、业务分工范围出版;报纸专刊、专版是否违反办报宗旨、超出出版业务分工范围;专刊、专版字样是否明显于报纸名称;是否存在一号多报等问题。重点检查违规报纸,特别是对存在政治导向错误、内容低级庸俗,以及违反办报宗旨,擅自出版地方版、军事专版及彩票专版的报纸,要严肃处理后方可参加年检。
  (二)重点清查出卖报纸版面的问题。对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报纸出版权,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报社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以委托、承包等方式参与报纸编辑活动的违规报纸,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并不予通过年检。
  (三)年检中对出卖版面、转让出版权以及内部管理混乱,导致办报导向出现严重错误等违规问题的报社,除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予以暂缓年检或不予通过年检等处理。
  (四)依照《报纸质量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报纸的出版质量进行检查。报纸的编辑、文字、校对、印刷等出版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报纸行业管理标准。
  (五)根据《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将报社负责人持证上岗情况列入年检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对持证上岗率达不到要求,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并促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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