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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选拔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选拔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的通知


本市各新闻出版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7]116号)要求,市新闻出版局将于近期组织本市各新闻出版单位开展2007年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为做好本市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本市以下单位产生推荐人选:
  1.图书、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单位;
  2.报纸出版单位;
  3.期刊出版单位;
  4.出版物发行单位;
  5.印刷复制单位。
  二、推荐对象
  上述单位(部门)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编辑出版、新闻采编、生产贸易、教学科研等岗位上的骨干人才或拔尖人才,应具有学术、业务、管理、经营、技术等方面的领军能力或潜力。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须符合《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新出人[2007]70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遴选条件请查看新闻出版总署网页:http://www.gapp.gov.cn),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拔尖人才推荐出来。2007年选拔年龄要求为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四、推荐名额
  1.本市报新闻出版总署的人选,按学术、业务、管理、经营、技术等五类人才分别推荐,每类推荐人选为1人,推荐总数不超过5人。
  2.曾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且已经被公认为本市新闻出版专业某一领域代表性人物或在国内新闻出版界有重要影响的在职人员、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的人员和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直接申报,不占推荐名额,年龄可放宽到195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推荐程序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的名额,市新闻出版局组织本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差额推荐,经组织专家评审后,等额上报推荐人选。各新闻出版单位在推荐选拔领军人才时,要坚持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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