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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进度安排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2004年5月下旬开始,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
  第一阶段。(2004年5月下旬至2004年6月20日)宣传准备阶段。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工作安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集中进行宣传。采用在报纸、电视、电台和互联网设置各种宣传标识,向过往车辆散发宣传资料,在重要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举行座谈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二阶段。(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6月20日9时,为全国集中治理的统一起始时间。全市设置五个集中整治现场执法站点:杭宁高速公路江浙交界站点、104国道江浙交界站点、318国道江浙交界站点、318国道浙皖交界站点和11省道浙皖交界站点。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市治超领导小组对各县区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同时,根据国家七部委和省治超领导小组部署,将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巩固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范围广、治理时间长、工作难度大,必须花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本次治超工作实行县区负责,全市联动。各级政府要把治超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做好人员、设备的筹划准备,确保治超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地展开。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服务各县区开展治超工作。
  (二)紧密协作、依法行政。各级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执行七部委和省治超领导小组有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罚标准、执行分工等方面的规定,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堵住漏洞。路面整治是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做好。要充分估计和预测到治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此,各级都要制订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堵车冲卡事件和聚众闹事事件三个应急预案,并落实好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保证预案启动迅速、高效。为确保治超工作全面、系统、集中地开展,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治理。除省定五个检查站点外,应加强对辖区内其余公路的治超工作,组建联合巡逻治超队伍,实行区域全面治超。
  (四)完善制度、通畅信息。为及时收集、分析、研究全市治超工作进展,各级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治超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定期会议制度,及时掌握进度,协调工作,解决问题;二是检查汇报制度。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三是信息反馈制度,各级各部门都要确定治超工作信息联络员,及时沟通信息,编发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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