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市政府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4]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04年市政府纠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2004年市政府纠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4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努力提高机关效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及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宣传力度,坚持求真务实,加大查处力度,使纠风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2004年纠风工作的重点
(一)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政策,尽早制订我市收费标准并报批,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严格执行规范收取赞助费和举办各类培训班行为的有关政策,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代管费开支。积极开展对教育乱收费的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
(二)继续抓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扩大药品招标采购的品种,使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除外)和临床普遍应用、采购量较大的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向企业乱收费等行为,保证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药品顺加作价的有关政策。三是严肃查处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非法经营药品、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四是大力纠正医疗服务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索要或变相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五是规范整顿药品流通秩序,严把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