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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的通知

  (四)探索银保证合作新方式
  为提高金融系统综合竞争实力,积极探索银银、银保、银证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加强相互之间的 沟通与联系,推行代签汇票、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等业务。对形成合作意向的,举行银保证合作签约仪式,签定业务合作协议,进一步促进金融企业业务上的互相渗透、互相合作。
  时间安排:7月。
  (五)金融服务创新交流会
  由市政府主办,人民银行承办,各商业银行、信合办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参加,同 时邀请有关中小企业家到场。总结回顾交流金融服务创新工作经验,举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揭牌 仪式,表彰全市金融服务十佳明星。
  时间安排:11月。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3月至4月,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动员阶段。组织制定全市、各金融部门服务创新年活动方案;召开全市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金融服务创新年新闻发布会;组织市内金融机构到外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考察,制订创新年专项活动的细化方案。标志性活动为“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4月至11月,组织实施,全面深入开展阶段。召开“共建信用长三角”论坛、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展示会、银企洽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探索金融理念、管理和产品创新和银证保合作新方式,评选“湖州市金融服务十佳明星”。标志性活动为“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展示推介会”。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总结表彰,深化活动效应阶段。各级金融部门对2004年金融服务创新年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表彰。标志性活动为“全市金融服务创新年总结表彰大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金融部门应当站在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重点抓,确保创新年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各级金融部门要根据 “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企业、股民、承保人、城乡居民和金融员工积极参与到创新年活动中来。
  (三)扩大宣传。各级金融部门要对金融服务创新年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各种媒体,展示金融服务创新成果,大力宣传创新年的各项标志性活动,形成全社会了解金融、关心金融、重视金融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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