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
25、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处罚种类:警告,限期停止,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五条
2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
27、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
处罚种类:撤销登记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六条
28、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29、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处罚种类:依法取缔,没收非法财产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
二十七条
30、提供虚假技术信息、检测结果、评估报告
31、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技术交易的经纪人员提供虚假技术信息进行技术中介,情节严重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消机构,取消资格
法律依据:《
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第
十一条、第
三十一条
32、对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
33、对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
34、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
处罚种类: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法律依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二十一条
《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
二十三条
35、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
36、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
处罚种类:批评、暂停或者取消资格、处分
法律依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
二十二条
《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
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