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4]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湖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方案
为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浙政发〔2004〕2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12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进度安排
2004年2月底前:成立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学习、培训工作;
2004年3月底前:完成从事行政许可清理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2004年4月底前:完成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全面培训;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构、行政许可收费依据的摸底统计工作;
2004年5月底前:完成涉及国家和省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等的沟通衔接工作,提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规定、实施机构、收费依据的清理意见;完成各项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定;
2004年6月5日前:完成应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规定、实施机构、收费依据的汇总工作;
2004年6月底前:完成
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和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规定、实施机构、收费依据及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