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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03〕33号)的精神,结合湖州实际,现就我市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前我市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断推进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监察、物价、审计、人行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银行账户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罚没收入和部分收费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2000年以来按照中央提出的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在市区全面实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票款分离”,并在全省率先运用了《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同时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试行了部门综合财政预算,基本实现了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平衡。通过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对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当前我市的“收支两条线”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门和单位上缴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其支出尚未完全脱钩,有的部门未将执收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二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收费项目仍由单位自收自缴,并通过收入过渡户层层上解主管部门,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占压资金的现象;三是票据种类繁多,在管理上消耗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四是执收单位预算外资金使用仍不够规范、合理,导致部门之间行政开支、职工收入水平差距较大,乱收、乱罚及截留、挪用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现象仍有存在,群众意见较大;五是个别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范围。
  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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