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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执法依据清理修订结果的公告


  13.纳税人偷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处罚种类: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1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15.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处罚种类: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16.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处罚种类: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17.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18.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处罚种类: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1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处罚种类: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20.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处罚种类:追缴税款、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21.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

  处罚种类: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罚款。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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