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州市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3]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州市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谈月明
副组长:王伯安(市政府)
成 员:蔡森宝(市委宣传部)
班文国(市经济委员会)
杨新学(市财政局)
邵 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孙阿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沈小龙(市建设局)
钱 旻(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钱颉飞(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
左 军(市总工会)
邵玲珍(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罗景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干永福(德清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