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湖州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3]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九个部门制定的《湖州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湖州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市质量技监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市环保局湖州电力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建材市场、建筑工程和建材生产企业有了跨越式的发展,但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到目前为止,我市虽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但一些假冒伪劣建材被用于工程建设,一些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以不正当和欺诈手段参与竞争,有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使用危害人身安全、健康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造成严重的工程隐患,危及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此,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3]256号)的要求,按照浙江省《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
关于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做到全面动员,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强化监管,规范全市建材生产、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地条钢、钢管、扣件、电线、电器开关插座、涂料等质量问题突出和生产、销售劣质建筑材料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得到明显扭转;建材批发交易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初步建立防范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建设工地的机制,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建材产品质量、消除工程建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