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湖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3]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和
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发〔2001〕62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湖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谈月明
副组长:王伯安(市政府)
喻运鑫(市公安局)
成 员:陈华斌(市委宣传部)
姚 温(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杨新学(市财政局)
王玉琪(市人事局)
徐克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