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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整治要求:1.加强对建筑工地管理,确保场内干净无垃圾,场地平整无积水,厕所规范常清扫;2.加强对民工宿舍的卫生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宿舍周围无垃圾杂物;3.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有冲洗轮胎设施,确保运输车辆出工地轮胎不带泥;4.对待建工地、拆迁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围护规范,场内无垃圾杂草及积水。

  (十二) 市容环境整治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存在问题:1.遮阳棚太乱,有的破烂不堪,严重影响市容;2.门匾店招不整齐、不美 观,有的文字不规范;3.有的沿街房屋、墙面破损。

  整治要求:1.对遮阳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破烂、不规范的予以拆除,保留的必须统一、规范;2.对门匾店招全面整顿,不整齐、不美观及破损的给予更换,清除店门周围乱涂写、乱张贴,不规范文字予以改正;3.继续做好沿街房屋墙面的白化;4.沿街摆放花草,美化环境。

  (十三)河道整治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港航局、吴兴区政府

  存在问题:1.市河、环城河已整治河段有时有漂浮物;2.因长湖申航道经常堵航,环城河禁航管理没有很好落实;3.环城河未整治段河两边有垃圾杂物,河面有漂浮物。

  整治要求:1.加强市河、环城河已整治河段打涝保洁,确保河面无漂浮物;2.加强长湖申航道疏航管理,确保环城河禁航,城西水厂附近及对岸禁止船舶停靠;3.吴兴区负责清除环城河未整治河段河边垃圾杂物,定期打涝漂浮物。

  (十四)南浔区南浔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部门:南浔区政府、南浔镇政府

  整治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方位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充分作好考核验收准备。

  二、整治时间

  各项专项整治均于7月8日前完成。7月9日前后市创建办组织全面检查。

  三、保证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动员工作。各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跟踪报导,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督查工作。市创建办组织督查组,切实加强对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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