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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3]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考核鉴定,决定对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整治

  责任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民政局

  存在问题:1.清扫保洁较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垃圾箱满溢,清运不及时,局部有卫生死角;2.部分地段道路坑洼不平;3.臭水塘、浜、沟未整治。

  整治要求:1.组织有关人员对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进行拉网式检查,明确责任,落实领导、人员,突击整治;2.完善日常性保洁、清运措施,实行长效管理。

  (二)社区及背街小巷卫生整治

  责任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电力局

  存在问题:1.社区及背街小巷清扫保洁不到位,楼道还不够整洁;2.背街小巷个别地方还有朝天垃圾箱;3.部分社区内有乱设摊现象;4.封闭小区的社区与物业管理单位有推诿扯皮现象;5.广场后路电力局宿舍旁杂草丛生,有卫生死角和乱搭建。

  整改要求:1.各社区发动居民开展清洁环境、整洁楼道大行动;2.市教育局、团市委组织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清洁家园义务劳动,具体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与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商定;3.加强社区全日制保洁责任制,各街道加强巡查、督查;4.坚决取缔社区内的乱设摊;5.封闭小区清扫保洁由社区统一监督管理;6.拆除背街小巷的朝天垃圾箱,改为垃圾袋装化;7.由电力局组织清除广场后路电力局宿舍旁的杂草、垃圾及乱搭建。

  (三)“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整治

  责任部门: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建监察支队

  配合部门:各路长部门及配合部门

  存在问题:1.人行道保洁不到位,晚上不清扫,早上保洁晚;2.车辆停放不整齐;3.公用设施、人行扶拦灰尘多;4.部分单位基础卫生差,楼道、厕所、窗台等区域不干净,环境不整洁,鼠蝇密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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