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将中央、省和市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企业挖掘内部潜力,拓展经营门路,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等举措,共同推进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增强抗风险能力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继续依法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要按照《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要求,依法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将应参保对象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到年底,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净增1.2万人。同时,按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湖政发[2003]1号)的规定,切实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夯实缴费基数,改进征缴方式,提高基金收缴率,做到应收尽收,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要达到7亿元,基金支付能力稳步提高,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积极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重点做好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的参保工作,确保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在19.5万人,基金征缴额达到5500万元。同时,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对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在保证失业保险金正常发放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用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支出比重。
继续推进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扩大其保险覆盖面。
三、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全面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在不断提高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同时,着力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高签订率和履约率。到年底全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争取达到75%,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85%以上。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止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行劳动保障联合年检制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
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三方协商机制,继续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