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度开放型经济排名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3]9号)
各县人民政府,各区工作领导小组,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2003年度开放型经济排名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湖州市2003年度开放型经济排名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切实做好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充分认识加速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现实和深远意义,高度重视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工作,推动我市利用外资质量再上新台阶;充分利用入世机遇,进一步扩大自营出口,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先进,加快我市开放型经济步伐,推动全市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考核指标
(一)实际利用外资:当年实到外资总额;
(二)合同利用外资:当年经批准的合同外资总额;
(三)自营出口额:当年海关统计自营出口额;
三、考核内容
(一)利用外资先进县区
以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和合同利用外资额计算年度利用外资综合加权额,并按计算结果进行排序确定名次。前3名为市年度利用外资先进县区。
具体办法:采用系数加权法计算年度利用外资加权额。指标权重为:实际利用外资占80%,合同利用外资占20%。指标权重每年度将根据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态势,由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设计确定。
计算公式:
利用外资综合加权额=实际利用外资额X80%+合同利用外资额X20%;
考核对象: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南浔区。
(二)利用外资先进开发区(省级)
以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和合同利用外资额计算年度利用外资综合加权额,并按计算结果进行排序确定名次。前3名为市年度利用外资先进开发区。
具体办法:采用系数加权法计算年度利用外资加权额。指标权重为:实际利用外资占80%,合同利用外资占20%。指标权重每年度将根据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态势,由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设计确定。
计算公式: